成都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范围今起调整为拟购住房所在区(市)县

8月13日,记者从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简称《通知》)印发,并将于2024年8月14日起正式执行。《通知》明确,对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进行调整。

即日起,缴存人购买成都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向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住房套数认定范围从“成都市”调整为“拟购住房所在区(市)县”。

针对市民关心的公积金新政只适用于购买新房吗?二手房可以吗?之前认定二套,新政执行能否申请调整等问题,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购房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问:之前认定为二套房的,符合新政认定首套房标准的,新政执行后能不能申请调整呢?

回复:本次政策针对新购住房并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家庭,政策实施前已发放的存量公积金贷款不做调整。

问:已购买的住房,根据现在的政策从第二套变成了第一套,明年会调整利率吗?

回复:1.本次政策针对新购住房并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家庭,政策实施前已发放的存量公积金贷款不做调整。

2.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24年5月17日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要求,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利率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利率调整为2.775%和3.325%。2024年5月18日及之后发放的贷款已执行新利率;之前发放的期限1年以上的贷款,贷款利率将在2025年1月1日进行调整。

问:请举例说明首套房认定标准。

回复:以在成都市金牛区购房贷款为例,新政后,如果家庭在金牛区无房,则认定为首套房。

问:已经申请过2次公积金贷款,还可以再申请吗?

回复:最多办理两次公积金贷款,已经申请过两次的不能再申请。

问:这个政策是不是需要将已有公积金贷款结清了,才能再执行呢?比如,我在新都两套房,有一套用着公积金贷款,若想到五城区买一套,还能再用公积金贷款五城区首套吗?

回复: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需结清上一笔公积金贷款。如果您结清了上一笔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累计次数未达两次,家庭在五城区无房,在五城区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可按首套房政策执行。

问:什么时候才能“商转公”?

回复:近年来,成都公积金中心提取量和贷款需求量呈增长态势,综合考虑成都市房地产市场的实际情况和商业贷款存量较大等因素,在保证正常公积金提取和贷款需求的前提下,我中心暂不具备开展“商转公”贷款的条件。

问:公积金贷款买过一套房还能用么?

回复:符合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公积金贷款累计次数未达两次的,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问:成都的住房公积金可以用几次呢?

回复:最多办理两次公积金贷款,达到两次的不能再申请。

问:选用公积金贷款的,公积金账户余额还可以提取出来给首付吗?

回复:可以,但不能提取纳入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的公积金缴存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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