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省、成都市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成都市天然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和文件规定,现将成都市2024年天然水域实施春季禁渔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渔范围
成都市全市天然水域。
二、禁渔时间
2024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三、禁渔内容
禁止捕捞作业、游钓和水禽放养,禁止扎巢取卵、挖砂采石,禁止销售、收购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捕捞的渔获物。
因养殖或者其它特殊需要,在本市天然水域采捕国家、省重点保护濒危水生物种及其产品,以及有重要经济价值水生动物卵、苗种、怀卵亲体的,应当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在指定区域和时间内,按照限额采集捕捞。
四、法律责任
对违反禁渔规定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违法情节严重、涉嫌构成犯罪或者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保护水域环境,关爱水生生物,维护水域生态平衡是我们每个公民的义务。
请广大群众朋友们遵守春季禁渔期规定,禁渔期内自觉停止和制止在天然水域内的垂钓行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要严格遵守本通告的规定,发现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均有举报义务。
【举报电话】
成都市农业农村局:028-61883500
成都市公安局:110
免责声明:看成都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代表看成都的观点和立场。